主辦單位: 中國(澳門)國際汽車博覽會組委會
協辦單位: 澳門沙龍影藝會
銀行合作伙伴: 中國銀行澳門分行
『中國(澳門)國際汽車博覽會』攝影比賽章程
一. 宗旨:為推廣攝影活動,通過作品反映『中國(澳門)國際汽車博覽會』之盛況。
二. 資格:凡愛好攝影人仕均可參加。
三. 參加辦法:
內 容:須以2011年10月28日至10月29日假座氹仔望德聖母灣大馬路澳門威尼斯人度假村酒店金光會展中心舉行之『中國(澳門)國際汽車博覽會』為題材之作品。
規 格:作品須為8吋乘10吋之彩色照片,不須裝裱。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由龍影數碼沖印制作)
數 量:每位作者參加張數不限。
作品識別:每幅作品背面須寫上作品題名、作者姓名及聯絡電話。
截止日期:2011年10月29日下午4時正
收件地點:龍影數碼沖印 — 澳門草堆街93號A地下
四. 評選日期及地點: 2011年10月29日
五. 展出及頒獎日期: 2011年10月30日
六. 獎項:冠軍一名 ─ 獎盃乙座及獎金MOP$3,000.00
亞軍一名 ─ 獎盃乙座及獎金MOP$2,000.00
季軍一名 ─ 獎盃乙座及獎金MOP$1,000.00
優異獎十名 ─ 獎金MOP$300.00
七. 附則:1. 為鼓勵影友參加,冠、亞、季軍作品不可相同作者。
2. 所有參賽作品恕不退回,主辦機構有權將參賽作品用作出版、上網及宣傳之用,不需徵求參展者同意及不需給予任何報酬;作者有責任借出底片或作品原大數碼檔案,以供主辦機構印製展品、刊物或製作宣傳品。
3. 参展作品中涉及之著作權及肖像權等問題均由作者自行負責。
4. 參展者得承認本章程及甄選團之決定。
5. 本章程如有未盡善之處,主辦機構有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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