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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届澳门国际烟花比赛汇演摄影比赛

2024-10-31 10:58| 发布者:cphoto| 查看:64| 评论:0

摘要:截止日期:2024 年10月31日晚上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5 周年、澳门回归祖国 25 周年

第 32 届澳门国际烟花比赛汇演

摄影比赛

章程

1. 主办单位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


2. 承办单位

澳门摄影学会


3. 比赛目的

为与全城分享双庆喜悦,同时配合深化“旅游+”跨界融合发展,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5 周年、澳门回归祖国 25 周年 第 32 届澳门国际烟花比赛汇演摄影比赛”,让摄影爱好者发挥创意及才华,透过拍摄展现周年纪念及烟花多角度观感,藉此提升全澳喜庆氛围,同贺双庆及凝聚旅游盛事的独特魅力。


4. 主题

欢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5 周年、澳门回归祖国 25 周年及烟花汇演


5. 参赛资格

12 岁或以上的摄影爱好者。


6. 参赛组别

7. 作品尺寸

相片边长需为 4,800 pixel。


8. 交件日期

2024 年 10 月 3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晚上 11 时 59 分(澳门时间)。


9. 参赛表格

请登入旅游局网页:https://fireworks.macaotourism.gov.mo/index.php 或澳门摄影学会网站:www.psm.org 下载参赛表格。


10. 提交作品

参赛者必须以个人名义参赛,请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或以前,将参赛表格及作品电邮至 psm_competition@yahoo.com,交件后承办单位会提供回条覆函作实。凡因附件容量过大引致寄件丢失,其申诉将不予受理。参赛作品只接受数码影像档案,且格式要求为 jpeg,档案不能少于 3 MB 及不能大于5 MB。


相片命名:编号_ 题名_作者姓名_联络电话.jpg

(例: 01 _灿烂烟花烟濠江_陈大文_66112233.jpg)


11. 参赛作品数量

每名参赛者最多可提交 10 个作品。


12. 评审团

12.1 由旅游局代表及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团;

12.2 参赛作品经评审后未达获奖要求,奖项可以从缺;

12.3 评审结果以评审团的最终决定为准,并不设上诉。


13. 得奖名单公佈

得 奖 名 单 及 颁 奖 时 间 、 地 点 拟 于 2025 年 第 一 季 在 旅 游 局 网 页 :https://fireworks.macaotourism.gov.mo/index.php、澳门摄影学会网页:www.psm.org公佈。


14. 比赛奖项

15. 其他条款及细则

15.1 冠、亚、季军不得有相同作者,每位参赛者最多可获一个奖项;

15.2 参赛者须保证为是次活动而提交的所有个人资料,各资料当事人均已知悉收集之用途,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将按照第8/2005 号法律《个人资料保护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并仅作是项比赛之用;

15.3 参赛者必须正确填写报名表格之各项资料。如有遗漏或失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15.4 参赛者须保证为参赛作品之原著作权人,若有因该作品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及保留一切追究和索偿权利,参赛者需缴回倘有发给之奖金、奖盃、奖座及证书,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5.5 参赛作品不能含有暴力、淫亵、色情、诽谤、不良意识、侮辱成分或任何具争议性及不适当之内容;

15.6 为公平起见,评选委员、旅游局员工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加本次比赛。参赛作品将由评判团评选后作公开展览;

15.7 参赛者一经递交作品,不论获奖与否均视为其了解及接受本比赛所有条款,并同意授予旅游局对该作品的永久无偿使用权,旅游局可视需要将作品部分或全部用于任何时间及地点作宣传用途,并有权将作品进行複制、发佈、展示或作其他用途,而毋须事先徵得参赛者同意及支付任何费用,但将公佈或刊登作者之姓名;

15.8 主办单位保留取消或终止比赛、解释及修订本比赛章程及报名表格所列载的所有条款及条件的权利,且比赛结果参赛者不得异议;

15.9 本章程如有未尽之处,得由主办单位加以修改及解释;

15.10 如本章程中文、葡语及英文版本存有任何歧异时,一切内容以中文版本为准;

15.11 对是次活动如有争议,主办单位保留最终解释权及决定权。


16. 查询

任何查询,请致电澳门摄影学会马先生,电话:(853)6682 0281,电邮:psm_competition@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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