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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在浯溪·祁阳有戏”摄影短视频大赛征稿启事

2024-10-8 09:43| 发布者:cphoto| 查看:1621| 评论:0

摘要:截止日期:2024年10月8日
 全国各地摄影摄像、短视频制作专业工作者、爱好者。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共祁阳市委、祁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祁阳市委宣传部、祁阳市委网信办、祁阳市总工会、祁阳市文联、祁阳市旅发中心、祁阳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浯溪碑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祁阳市融媒体中心
三、征集内容
作品围绕祁阳境内的美景美食、非遗文化、古建民居、山水人文等包含文旅元素的题材,以及宜居宜业环境、火热建设场景等进行创作。
四、奖项设置
大赛设摄影、短视频两个类别的“最美光影奖”“最佳推介奖”“最火人气奖”,分别给予奖励。若作品质量达不到要求标准,可相应空缺。
(一)最美光影奖
摄影类
冠军1名,奖金5000元;
亚军1名,奖金3000元;
季军1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72名,奖金各300元。
短视频类
冠军1名,奖金10000元;
亚军1名,奖金6000元;
季军1名,奖金40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各600元。
(二)最佳推介奖
鼓励参赛者将作品向各级媒体投稿。2024年8月8日至10月8日,每月限定奖金总额10000元,对当月在相应媒体发表的摄影图片、短视频,分层次给予一定奖励。
摄影类
图片在《人民日报》发表的,每张奖励1000元;在《新华每日电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工人日报》《中国艺术报》《中国旅游报》《科技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农民日报》《法治日报》发表的,每张奖励500元;在新华社客户端发表的,每张奖励500元(不少于3张的,每组奖励1000元);在《湖南日报》发表的,每张奖励500元。
短视频类
短视频在新华社、中新社客户端以及人民网、央视网、央广网发表的,每条奖励1000元。
(三)最火人气奖
鼓励参赛者将短视频作品通过各自的抖音号、微信视频号进行宣传推介。抖音号、微信视频号作品在发布时要求带上指定话题,须在下列八个话题中至少带两个话题发布(“#第三届永州旅游发展大会”“#字在浯溪·祁阳有戏”“#石石刻刻@祁阳”“#放假去祁阳”“#我的家乡叫祁阳”“#寻美祁阳,畅拍祁阳”“#祁山祁水有‘祁’景”“#DOU来祁阳,十余万大奖等你拿”。其中,话题“#第三届永州旅游发展大会”为必带话题)。所有作品在抖音、微信视频号平台的发布时间应在2024年8月8日0:00至10月7日23:59内,点赞量、浏览量统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17:30,对抖音类点赞量基数超过500和微信视频号类点赞量基数超过1000的作品,按数量高低,对排名前20名且达到一定要求的作品,分平台、分层次给予奖励。
抖音类
浏览量第1名:奖金6000元(点赞量须达30000+、浏览量须达300万次);
浏览量第2名:奖金4000元(点赞量须达10000+、浏览量须达100万次);
浏览量第3至第5名:奖金各2000元(点赞量须达5000+、浏览量须达50万次);
浏览量第6至第10名:奖金各1000元(点赞量须达1000+、浏览量须达10万次);
浏览量第11至第20名:奖金各500元(点赞量须达500+、浏览量须达5万次)。
微信视频号类
点赞量(须达30000+)第1名:奖金6000元;
点赞量(须达10000+)第2名:奖金4000元;
点赞量(须达5000+)第3至第5名:奖金各2000元;
点赞量(须达2000+)第6至第10名:奖金各1000元;
点赞量(须达1000+)第11至第20名:奖金各500元。
五、参赛方式
1.县市级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持相关证件,其他参赛人员凭组委会印发的《参赛证》,在大赛期间可无限次免费进入祁阳市辖范围内的旅游区及各景点拍摄。
2.所有参赛人员进入景区拍摄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不得影响游客正常游览,注意自身及游客人身安全。拍摄时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及损失均由拍摄者本人自行承担。
六、参赛要求
1.参赛人员每人可同时报送多件作品,分别参加摄影类和短视频类的比赛。
2.参赛作品必须是2024年原创,且在2024年8月前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刊登或获奖,内容真实,积极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植入广告,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严禁剽窃、抄袭。
3.摄影作品可以是单幅作品或系列组图(不多于8张),原则上拍摄彩色图片,JPG格式,每幅作品不小于5M(尽量传原文件),不得标有水印、LOGO或者多图拼接,不得通过制图软件等方式对画面内容进行任何修改。摄影图片需配以简要完整的标题和说明。
4.短视频拍摄手法不限,MP4格式,时长15-300秒(须传原文件)。画面中不得带角标、水印,画面四周应避免有黑边,如果视频中有同期声,须提供同期声文字。
5.参赛人员自行下载《“字在浯溪·祁阳有戏”摄影短视频大赛作品登记表》(附后),按要求填写后,连同作品成品,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
6.参赛人员须遵守网络传播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以参赛为由,进行媒体炒作,对于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七、其它事项
1.所有参赛作品署名权归原作者所有,主办方有权在相关活动宣传中对参赛作品进行素材编辑、修改、删减和传播。
2.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版权和著作权,大赛组委会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3.所有投稿作品,视同向祁阳市融媒体中心媒体平台投稿。组委会有权将摄影及短视频来稿择优在祁阳市融媒体中心所属的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平台展示。欢迎参赛人员及时关注,了解参赛作品发布情况。
4.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方享有免费使用该作品的权利,可以重复用于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出版、展览、宣传册等非盈利性活动,无需再次征得作者同意,也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5.凡投稿参赛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比赛之所有规定。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八、联系方式
1.摄影类。联系人:于海;电话:18932497198;邮箱:qiyangshexie@163.com。
2.短视频类。联系人:王敏;电话:19374676161;邮箱:qyxww2008@163.com。
“字在浯溪·祁阳有戏”
摄影短视频大赛组委会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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