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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节拍”第七届深圳国际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2023-11-21 09:49| 发布者:cphoto| 查看:893| 评论:0|来自: 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摘要:截止日期:2023年11月21日
深圳国际摄影大展是由中国摄影家协会和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举办的国家级、国际性的摄影活动,该展每年举办一次,是以城市为主题的综合性摄影展览,也是深圳着力打造的国际性摄影艺术交流平台和新的城市文化名片。

第七届深圳国际摄影大展将于2024年4月在中国深圳举行。该展旨在综合呈现世界各国近年来在摄影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展示各国摄影家在主题摄影艺术中的探索和实践成果,从而促进世界各国摄影文化的交流、融合与发展。现诚挚邀请世界各国、各地区的摄影团体、全球摄影家以及各行业摄影爱好者选送作品参加。

一、时间:

截稿日期:2023年11月21日23:59分(以稿件提交成功时间为准)

评选日期:2023年12月

公示日期:2023年12月

展览日期:2024年4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主题 

第七届深圳国际摄影大展的主题是“城市·节拍”。设立这个主题,基于深圳是新时代发展的缩影这样一个事实:高屋建瓴的发展理念、勇于探索的创新意识、交流互鉴的国际视野、广纳百川的博大胸怀、脚踏实地的奋斗精神、日新月异的沧桑巨变、世界瞩目的辉煌成就......

节拍,是新时代中国社会铿锵有力的进步象征,是深圳沧桑变化中奋进不息的鼓点。在莲花山上,节拍是去走一走的中国步伐、去看一看的世界眼光;在大湾区,节拍是浪潮拍岸的时代激励和世界召唤,是深圳和中国迎八面来风、拥抱生活与世界的胸怀。节拍是黄钟大吕,是暮鼓晨钟,时时摇曳在奋斗者、前行者的心中。

节拍,是中国递给世界的文化名片,是中国倾听世界的时代心声,是中外文明交流互鉴的友谊桥梁。深圳国际摄影大展,用生动形象的摄影艺术语言向世界讲述中国故事,让世界从铿锵的中国步履中,聆听到建设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心声,也让世界各民族的文明进步、艺术创造和摄影佳作,通过深圳国际摄影大展这个平台和窗口展现在中国面前。

节拍,是摄影人按下相机快门的悦耳声音,是世界摄影日新月异的创新步履。无论是经典的、传统的摄影美学与光影佳作,还是与时俱进、反映现实的理性思考和创作追求,无论是世界名家的传世之作,还是普通百姓的手机摄影、人工智能的摄影探索,都汇集到深圳国际摄影大展之中,成为激励大展前进的昂扬号角。

2024,让我们,让深圳,让中国,让世界,在影像中汇聚思想,在交流中凝聚的力量!深圳国际摄影大展,守正,创新,先行,共融!

四、规则

1.本届影展面向全球摄影家和摄影团体组织协(学)会征稿,已参加过“历届深圳国际摄影大展”并入选的作品,谢绝参加本届大展。

2.本届影展以“城市•节拍”为主题,该主题下设两个类别:纪录类和艺术类。每位作者可参加其中一类或多类,同一作品不得选送不同类别。投稿作品单幅、组照均可,一幅作品或一组作品为“一件”。一组作品(一件)限4-12幅,每人每类别投稿不超过4件(含4件)。投稿作品拍摄地点、器材不限,作品创作年限为2018年至2023年间。

3.投稿方法:请登录中国摄影家协会网(www.cpanet.org.cn)首页,进入“第七届深圳国际摄影大展”专区,或登录深圳国际摄影大展官网(www.shenzhenphoto.com),根据页面提示,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作品。本届展览只收电子文件,文件格式要求为JPEG,文件长边为1024像素。每幅图片须有唯一的标题,不接受“未标题”“无题”以及相机拍摄时自动生成的和只用数字等符号命名标题的作品,组照中的所有图片均须有唯一标题。不允许在图片上出现标题和作者的任何信息,也不允许在作品标题中出现作者名字等相关身份信息。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4.参展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5.纪录类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调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

6.所有投稿作品严禁利用任何技术方法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或局部影像,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展资格。

8.郑重声明:对于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其他严重违规情况的,组委会将取消投稿者的参展资格,收回荣誉证书等,并在媒体上通报;情节特别严重者,将禁止其参加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所有展览活动两年直至终身。

9.特别提示:纪录类入展作者有义务向组委会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组委会提供入展作品原始影像文件(数码原始数据或底片),用于专家鉴定及制作展览照片等,之后归还底片。原始影像必须是作者本人用照相机、手机、平板电脑等具备照相功能的摄影器材所拍摄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入展作品的作者,即视为自愿放弃入展资格。

五、类别释义

1.纪录类:纪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人文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

2.艺术类: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

六、荣誉设置

1.展览入展作品共计120件,纪录类和艺术类各60件,颁发入展证书。

2.组织工作先进单位或个人10个:授予对本届展览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以上荣誉的设置,组委会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因违规等原因取消资格后,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展览评选

组委会将邀请若干名国内外著名摄影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摄影作品,逐一进行评选。 

八、相关事项

1.本届展览入展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2.本届展览评选结果将于2023年12月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www.cpanet.org.cn)上公示,为期一周。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等中国摄影家协会所属媒体上公布。

3.凡入展者,将获得本届展览画册一本。

4.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主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主办方宣传相关的展示,并不再支付稿酬。

5.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评选委员会有权不予评选。

6.组委会对本征稿启事及本届展览的有关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

7.联系方式:

第七届深圳国际摄影大展组委会

电话: 86-755-25583587

传真: 86-755-82665813

邮箱:szipe@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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