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山乡是福建省屏南县的“东大门”,是国家级生态乡镇,同时也是福建省首批气候康养福地、省级文明乡镇、省级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全乡域入选福建省首批重点影视外景拍摄地,历史上是“茶盐古道”的中心枢纽和重要驿站,自然景观与人文资源十分丰富。近年来,寿山乡推进“文旅、康养、影视、研学、摄影”产业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为贯彻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寿山乡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持续提升寿山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充分运用摄影这一直观的艺术形式宣传寿山乡,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通过影像传播文化旅游资源优势,促进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主办方联合主办“茶盐古道 康养寿山”全国摄影作品展(以下简称“寿山摄影作品展”),现广泛征集参展主题摄影作品,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指导单位:中共屏南县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屏南县寿山乡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宁德市摄影家协会、屏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屏南县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福建金钟鼎投资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dz.cppfoto.com) ■ 征集内容 全面征集反映寿山乡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乡村振兴、发展成就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 征集时间 2023年2月至2024年3月31日(投稿须在此期间送达) ■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50幅(组),稿酬各人民币600元。 入展作品均获入展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国摄影报社支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屏南县寿山乡人民政府将从投稿作品中另选出50幅用于展览并支付稿酬每幅200元。 ■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要求2022年7月1日后创作的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限4-8幅。 3. 作品必须取材于寿山乡行政区划内,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展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请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将刊登全部入展作品,诠摄汇网将公布入展名单。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相关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 投稿方式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诠摄汇网“参展”专区(dz.cppfoto.com)“寿山摄影作品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200-500KB以内。 2.光盘、U盘投稿: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 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项目部“寿山摄影作品展”办公室收(100007)投稿热线:010-65251661。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投稿作品表(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200-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