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要求 (一)大赛宗旨 展示横店风采,扩大横店集团的知名度,打造横店品牌,以促进横店文化产业的建设,推动横店影视旅游的发展。 (二)大赛主题 通过摄影大赛中作者在现场拍摄的图片,以形象说话,展示横店集团以及下属企业开拓进取、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横店集团发展区域经济、造福一方,使社区风土人情、文化形态和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的现代风采。 二、组织机构 (一)举办单位 主 办:横店集团 协 办:上海、江苏、山东、安徽、江西、福建、广东等六省一市的摄影家协会 承 办: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支持媒体:中央电视台《瞬间世界》栏目、人民摄影报、摄影之友杂志社、浙江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中国摄影在线网站、钱江晚报摄美部。 (二)组委会 名誉主任: 高而颐 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浙江省文联党组书记 田宇原 浙江省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 徐文荣 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主席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主 任: 徐永安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 副主任: 张 宇 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主席 宫 正 江西省摄影家协会主席 胡培烈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主席 康诗伟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主席 徐 邦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主席 王榕屏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沈 遥 江苏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田凤仙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刘志江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殷 旭 横店集团浙江影视旅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秘书长: 周润三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秘书长 办公室主任: 吴又强 横店集团新闻中心副主任 (三)评委会: 聘请我国著名摄影大师担任(7--9人组成)。 三、奖项设置及评奖 (一)奖项设置 1、作品大赛奖: 金奖 1名 奖金15万元 银奖 4名 奖金各2万元 铜奖 8名 奖金各5000元 优秀奖 200名 奖金各400元 2、作品季赛奖: (每季度评选) 一等奖 1名 奖金各1万元 二等奖 2名 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 5名 奖金各2000元 优秀奖 300名 奖横店影视城旅游联票1套(价值270元) 3、组织奖: 省级组织奖 2个 奖金各1万元 注:全国各省市以省(市)级为单位参赛,为公正起见,浙江省不参加该奖项评选。 地级组织奖 3个 奖金各5000元 注:由浙江省以地区级为单位组织参赛。 4、人气最旺奖 3名 奖金各5000元 该奖项由组委会展出各季赛参赛作品,经游客投票,取全年得票最高的前3位。 5、游客参与奖 10名 奖金各1000元 该奖项由游客参与人气最旺奖评比投票活动,取全年投票命中获奖率最高的前10名。 (二)评奖 1、季赛奖 每季赛结束后,由评委会组织评选产生,并于第二赛季始的2周内,公布获奖名单、颁奖。 2、大赛奖 (1)季赛奖获奖者取得大赛入围资格,由评委会参照季赛奖记录和游客投票数额,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2)入围者可以季赛奖获奖作品参加大赛奖参评,也可另送新作参评。 (3)大赛结束后,公布获奖名单,邀请大赛、季赛所有获奖者(费用自理)、组织奖获得单位(旅差费报销)到浙江横店参加颁奖大会。时间为2004年11月第六届中国农民旅游节期间。 四、参赛事项 (一)参赛对象: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港、澳、台及海外各地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不分年龄均可参赛. (二)赛期安排 年度综合大赛:自2003年11月1日起,至2004年10月31日截稿。 季赛(分四个赛季,各季赛截稿期为本赛季最后一天): 第一赛季:2003年11月1日--2004年1月31日 第二赛季:2004年2月1日--2004年4月30日 第三赛季:2004年5月1日--2004年7月31日 第四赛季:2004年8月1日--2004年10月31日 (三)报名时间 大赛报名时间:2003年10月15日--2004年9月15日 (四)报名地点 横店集团新闻中心。(各地可由摄影家协会组织团体报名) (五)手续办理 报名时参赛者需交本人2吋半身照2张(一张用于制作参赛证,一张存档),报名费100元,团体报名可由组织参赛单位代收,用于来横店办理参赛证,参赛者凭证可往横店集团各景区(包括横店域内影视城各景区门票270元、杭州超山门票40元、浦江神丽峡门票30元、磐安花溪门票30元、古民居博览城门票20元)免费参观拍摄。 (六)作品要求 (1)紧扣主题,反映横店集团企业(包括横店区域内企业及驻外企业)新貌,横店自然风光、民风民俗、重大事件、重大活动,以及横店人的精神面貌,拍摄形式、风格不限。 (2)参赛作品彩色、黑白、数码均可,数量不限,作品一律制作为10吋照片,勿装裱。使用数码相机拍摄,要求使用达到500万像素数码相机并以最高精度拍摄,以便制作放大。 (3)参赛作品需注明标题、作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如使用数码相机,需注明"数码相机拍摄"字样。 (七)参赛作品送、邮地址 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集团新闻中心 邮编:322118 联系电话:0579-6551270 传真:0579-6551203 邮寄请在信封上注明"摄影大赛参赛作品"字样 (八)有关说明 (1)获作品大赛奖金奖者,除奖金外,加授奖杯一只;其余获奖者,除奖金外,颁发获奖证书。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2)赠送每位获奖者《获奖作品集》一本。 (3)领奖时需凭身份证、作品原底片(数码相机提供CD-R)领奖。 (4)所有参赛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报道等),不另付稿酬;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视所有参赛者均为遵守该规则。 五、活动提示 1、 紧扣主题,抓重大活动拍摄和机遇性拍摄。 2、 横店影视城天天有戏,大牌明星随处可遇;中外剧组接踵而至,农民演员成千上万。 3、 横店企业日新月异,前沿开发高新科技。 4、 水色山光奇瑰旖旎民俗风情淳朴自然。 横店集团举办的部分专题活动有:第一赛季,第五届中国农民旅游节(2003年11月);第二赛季,新春灯会(2004年2月);第三赛季,江南水乡亲水节(2004年6-7月);第四赛季,第二届国际物流节(2004年8月)。 六、宣传方法 在横店集团网站(http://www.hengdian.cn)、中国摄影在线网站(http://www.cphoto.net)设立本次大赛专页,发布大赛信息、获奖作品、以及整个大赛进程中的各种有关活动。 七、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大奖赛将邀请公证处现场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