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稿日期:2022年3月31日 “闽东之光·云端周宁”全国摄影大展暨第十三届“宁德好风光”全国摄影艺术展、第二届宁德文化旅游全国摄影艺术展,在这初夏时节如约而至,感谢广大影友长期以来的支持。 主办单位: 《大众摄影》杂志社 中共福建省宁德市委宣传部 福建省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福建省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 中共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委 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委宣传部 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福建省宁德市摄影家协会 福建省宁德市旅游管理协会 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融媒体中心 合作伙伴: 周宁鲤鱼溪·九龙漈景区、福鼎太姥山景区、屏南白水洋·鸳鸯溪景区、福安白云山景区、蕉城三都澳斗姆风景区、古田蘑菇部落生态旅游区、柘荣鸳鸯草场景区、柘荣九龙井景区、福鼎牛郎岗海滨景区、霞浦县杨家溪景区、霞浦玉潭樱花谷景区;宁德山水大酒店、宁德美伦大饭店、古田县好望角酒店、古田中天华侨大酒店、屏南天外天国际大酒店、福安富春大酒店、福鼎市金龙大酒店、霞浦环岛大酒店、周宁宾馆、周宁东洋溪大酒店、周宁月牙湾大酒店。 宁德简介: 宁德俗称闽东,地处福建省东北部,下辖一区两市六县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灵山秀水荟萃、畲族风情多彩,集“山海川岛湖林洞”于一体,融自然人文于一炉,得天独厚,钟灵毓秀,是一座宁安德福之城。拥有“海上仙都”太姥山、“亲水天堂”白水洋、“壶穴奇观”白云山、“中华奇观”鲤鱼溪、“华东第一瀑”九龙漈、“海上天湖”三都澳、“中国最美滩涂” “中国最美海岛”等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域内绚丽多彩的畲族文化、红色文化、宗教文化、廊桥文化、海洋文化等在此熠熠生辉。宁德,是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工作过的地方,习近平总书记在《摆脱贫困》一书中,把闽东的锦绣河山、灿烂文化传统和闽东人民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善良质朴的精神形象地概括为“闽东之光”。 宁德市周宁县是中国鲤鱼文化之乡、福建省首批全域旅游试点县、省级森林县城。有“天然空调城”“天然氧吧”之称。境内有国家级风景名胜九龙漈·鲤鱼溪、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杉洋林公祖殿、宝丰银矿遗址,以及仙风山、芹山湖等一大批旅游景点。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先后10次深入周宁调研,亲自在周宁县七步镇后洋村黄振芳家庭林场种下三棵杉树,提出“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的绿色生态发展理念。 特别政策: 本次影展征稿期间,凡设区市级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摄影家协会会员证(已按照规定年检)原件进入宁德市辖区内的A级景区,本人免收取景区入口门票(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免收景区内交通费用);入住大展合作伙伴酒店,可享受特约协议价。 征集内容: 主要征集反映宁德市境内自然风光、历史文化、风土人情、海洋风光、渔业产业等方面的作品,特别是反映周宁县旅游风光、乡村振兴等题材;宁德海洋风光、渔业产业等题材的作品。 入展具体设置如下: 入展作品100幅,稿酬各600元。所有入展作品均可根据中国摄影家协会的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大众摄影》杂志社向入展投稿者进行给付,并从稿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入展作品还将免费获得在大众摄影新媒体及合作平台“大众影廊”展示、推广的待遇。 投稿须知: 摄影作品投稿地址:http://www.pop-photo.com.cn/forum_1013_1.html 手机、微信投稿:http://www.pop-photo.com.cn/sai.php?fid=1013&mod=upload 大众摄影网内投稿区,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投稿者注册时均需填写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箱、电话、身份证号,注册成功后,在投稿区发帖时只需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相对详尽的文字阐述,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征稿规则: 1.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不限拍摄时间,照片彩色、黑白均可,题材需符合征集内容,体裁不限,单幅、组照均可,每组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 3.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 (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胶片拍摄的请扫底),请投稿者在接到通知后按时提供,逾期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一律采用电子版投送稿件(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组照4~8张(组照请拼接成一幅作品投稿,每组算一幅)。 6.作品可以做符合规律的后期调整、修饰等处理,不允许做大幅度更改、变型、组合而无法呈现真实风光或景物的后期处理。 7.历届宁德好风光全国摄影艺术展和“闽东之光”宁德市文化旅游全国摄影展入选作品,不重复参评。 8.本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大众摄影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将公布入展名单。 9.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其合作媒体有权在与本次活动有关的线上线下等渠道的宣传、报道、展示、介绍中无偿使用投稿作品,该等使用不意味着作品入选或拟入选。 10.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1.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2.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3.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 1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