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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森林城市摄影作品展征稿

2018-9-30 09:08| 发布者:cphoto| 查看:2912| 评论:0

摘要:截止日期:2018年9月底

眉山市东坡区创森办 
眉山市艺术摄影学会
关于创建森林城市摄影作品展征稿的通知

为努力为眉山建设“现代工业新城、历史文化名城、生活品质之城”做出贡献,东坡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争创国家级省级森林城市。为充分反映创建成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创建“森林城市”为主题的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一、主办单位
眉山市东坡区创森办
二、协办单位
眉山市艺术摄影学会
三、作品内容
(一)拍摄地点及时间范围:作品仅限东坡区境内,拍摄于2017年3月至2018年9月的图片。
(二)征集主题:以森林城市建设为主,主要征集以下六大类作品。
1.区委、区政府重视创森工作类,如会议、植树活动、调研、视察等。
2.绿色福利空间类,如公园绿地、森林小区、绿色单位、慢行绿道、绿荫停车场等。
3.绿荫通道类,如公路道路绿化、河岸水岸绿化、林荫街道等。
4.森林村镇类,如森林小镇、森林村庄、乡村精品特色生态建设、休闲型乡村旅游、都市现代农业休闲产业发展、体验或休养森林康养基地等。
5.特色生态文化建设和特色林果花类,如特色水果产业、特色经济林发展、各类基地建设、精品苗木花卉建设、樱花文化园、竹产业发展等。
6.群众参与类,如市民享受到的绿色福利、群众绿色生活品质提升等。
四、征稿具体事项
(一)黑白、彩色不限,艺术、记录类作品均可,记录类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图像。
(二)单照、组照均可选送,特别欢迎具有新旧面貌变化对比内容的作品。每幅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及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三)征集作品必须是原创,不限是否已在各类影展中获奖,欢迎选送精品佳作。
(四)作品提交指定邮箱,长边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作品入选后,主协办单位将统一调取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请作者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五)作品所涉及著作权、署名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负担。
(六)凡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举办展览、出版画册和非商业性的宣传,并不再支付稿酬。未入选作品,主办单位需要使用的,按每幅200元付给稿酬。
(七)本次活动不收任何费用,选送作品一律不退稿。凡投入都视为同意本规则。
(八)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9月底。
(九)投稿地址及投稿邮箱:(以下三个邮箱任选一个投稿即可)
眉山市东坡区林业局办公室邓安媚(43487850@qq.com,联系电话:38101589)
眉山市艺术摄影学会侯建明(QQ邮箱316674062@qq.com,联系电话:13350527606)、孙九如(QQ邮箱379732353@qq.com,联系电话:13990389269)
来稿请务必注明:创森摄影作品征稿
(十)征稿方案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收藏作品5幅,奖金500元/幅。
二等奖收藏作品8幅,奖金400元/幅。
三等奖收藏作品15幅,奖金300元/幅。
优秀奖收藏作品92幅,奖金200元/幅。
六、评选规则
(一)评委组成
评委共设置7位。其中:
眉山市林业局邀请2位,东坡区林业局2位;
眉山市艺术摄影学会3位。
(二)评选规则
1.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评委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作品不得参评。
2.坚持主题突出的原则。凡投送作品与创森主题无关的不得入选,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的有机统一。
3.坚持本土元素的原则。投送作品均须取材于东坡区境内,凡不在区内拍摄的作品不得参评、入选。
4.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投送作品经评委评选后,全部在眉山市东坡区林业局,网站和东坡创森微信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入选作品经举报并查实不符合征稿启事中所规定的征稿细则和本评选规则,一律取消入选资格并在上述网站公开曝光。
七、创森摄影作品专题影展
时间:暂定10月展出3天
地点:三苏雕像广场
由协办单位具体负责影展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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