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展示“东方百慕大·鄱湖都昌县”的湿地水域风情,彰显“中国小天鹅之乡”的魅力,展现都昌旖旎的自然风光、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中国摄影报社与中共都昌县委、都昌县人民政府再度联手,举办第二届中国·都昌鄱阳湖候鸟全国摄影大展。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主办单位: 中共都昌县委、都昌县人民政府、中国摄影报社 二、征集主题: 征集反映都昌县行政区划内自然风光、候鸟资源、生态保护、民俗风情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三、征稿时间: 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四、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幅,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申请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共都昌县委宣传部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其中的个人所得税。 五、征稿细则: 1. 广大摄影人、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 鼓励新人新作,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4-8幅。谢绝首届鄱阳湖候鸟全国摄影大展入展作品。 3. 作品必须取材于江西省都昌县行政区划内,须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4. 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 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 作品入展后,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7. 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8.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 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 主办方有权将本次大展2017年12月20日前的投稿作品推荐至“中国梦影像公益广告大型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参与评选,如入选将进入中国梦影像公益广告作品库,并有机会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重要展览等场合得到展示。 13.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投稿方式: 1. 网络投稿: 投稿者可在诠摄汇网(dz.cppfoto.com)“参展”专区“第二届都昌摄影大展”中注册投稿。 2. 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第二届都昌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杨旸 电话:010—67014849 3. 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