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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好头盔后再依法进行处罚”

2015-8-4 09:31| 发布者:cpnoz| 查看:1126| 评论:0|原作者: 章汉根|来自: 中国摄影在线

摘要:“骑摩托车没有戴头盔,我接受处罚20元,可以不?”“不行!必须现场纠正后再依法进行处罚……”。日前,江西省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出新招整治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等两轮车驾驶人不戴头盔的“老大难” ...
       “骑摩托车没有戴头盔,我接受处罚20元,可以不?”“不行!必须现场纠正后再依法进行处罚……”。日前,江西省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出新招整治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等两轮车驾驶人不戴头盔的“老大难”问题,取得明显效果。
       自入夏以来,辖区道路上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日益增多,为了有效遏制交通事故此类伤亡率上升,直属一大队按照市委市政府“十大整治”对交通安全管理的要求,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并取得了一定成绩,连续两月查处的驾驶两轮车不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在四千起左右。虽然整治富有成绩,但不戴头盔这类交通违法现象仍然比较普遍,成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一个“老大难”,问题的结症究竟在哪里?
       “没有戴头盔只处罚20元便放行,驾驶人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纠正,仍然没有戴头盔在在路上行驶,这样很难遏制这种交通陋习,必须当场纠正后再依法进行处罚……”。素有调查研究解决问题传统的直属一大队,最近召开了专题研究会,出台了整治驾驶两轮车不戴头盔新招。除了坚持进社区、村庄、企业、机关、学校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和利用新闻媒体营造良好氛围外,重点在改进查处办法上狠下功夫。以往执勤民警上路整治,查获一起只口头批评教育后再依法处罚20元了事,结果发现有些驾驶人被查处三五次仍然不戴头盔,还解释说“夏天戴头盔不凉快、不方便”。这次上路整治,查获一起除批评教育外还要求驾驶人必须当场纠正后再依法进行处罚。驾驶人听到执勤民警要求后,有头盔的便立即回家取头盔、没有头盔的便就近购买,戴好头盔后再回到现场接受处罚、取回自己的车子。一驾驶人被处罚后颇为感触地说:“交警这一招太厉害了,以后再也不敢不戴头盔了,处罚20元事小,驾车出行误了时间会影响自己的大事。”
       通过以上措施,大大提高了二轮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头盔的佩戴率,有效降低了涉及二轮车的伤亡事故发生率,取得了明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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