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cvl 发表于 2012-10-27 14:29:15

澳門機場攝影公開大獎賽

慶祝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成立十三周年
暨澳門國際機場營運十七周年
攝影公開比賽   章程
2012年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成立十三周年暨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營運十七周年的重要之年,為慶祝和紀念這一歡慶時刻,由《大眾之翼》航空雜誌主辦,澳門民航學會、澳門好友攝影會、澳門攝影學會、澳門攝影藝術協會、澳門數碼攝影學會、澳門影友協進會、澳門鏡藝攝影會、澳門沙龍影藝會共同協辦,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為贊助機構,於本澳舉行慶回歸暨澳門機場攝影公開大獎賽,歡迎廣大攝影愛好者踴躍參加。

一、宗旨:
藉本次攝影比賽為攝影愛好者建立一個交流平台,加強社會各界對澳門機場運作的進一步認識和瞭解,並對外宣傳推廣澳門機場的便捷優質航空服務。

二、攝影主題
凡與本澳及國內民航、航空物流、航空設備相關作品均可參加。

三、參賽組別
相片按拍攝地點分為兩大組別:
(1)澳門國際機場:有關澳門國際機場、民航業的攝影作品
(2)全國民航:於全國範圍內(包括香港、台灣)拍攝的與機場、航空相關的攝影作品

四、參賽規則:
1、參賽資格及分組:
全國各省市區及澳門、香港、台灣地區攝影愛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必須貼合本次活動攝影主題,並附注作品標題、作者姓名、參賽組別、拍攝地點、拍攝時間、聯繫電話等。
(2)投稿相片尺寸一律為12吋X18吋,以16吋X20吋黑咭裝裱
(3)本次比賽不**每人投稿量,但相片不可重複投稿,曾獲獎攝影作品不可再次投稿。
(4)參賽者本人擁有其作品的著作權,投稿作品一經提交即視為參賽者聲明擁有著作權或獨立發表權,主辦機構擁有投稿作品的無償使用權。
(5)參選作品不設退件。
(6)如参赛作品涉及第三人的肖像权、版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负责。
(7)主辦單位保留對關於比賽的一切事項之最终决定權

五、收件地點:
(1)馬場東大馬路25-69號福泰工業大廈6A 《大眾之翼》
(2)珠海市拱北迎賓南路1155號中建大廈1415室 《大眾之翼》珠海辦事處
(3)澳門民航學會、澳門好友攝影會、澳門攝影學會、澳門攝影藝術協會、澳門數碼攝影學會、澳門影友協進會、澳門鏡藝攝影會、澳門沙龍影藝會

六、拍攝活動:
    活動期間,澳門國際機場將安排開放部份本澳航空設備場地供參賽者拍攝取材,活動時間另行通知。

七、截稿時間:
   2012年11月20日截止接收參賽作品。

八、評審團:
《大眾之翼》代表壹名
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壹名
本次攝影比賽8大協辦單位 各派出代表壹名
中央電視台導演 李凱先生
中國攝影家協會 代表壹名

九、獎項設置及獎品
(1)全場總冠軍壹名:獎金澳門幣10,000.00元,獎盃一座,雙人來回機票
      亞軍貳名:獎金澳門幣5,000.00元,獎盃一座,雙人來回機票
      季軍叁名:獎金澳門幣2,000.00元,獎盃一座,雙人來回機票
    優異獎貳拾名:獎金澳門幣500.00元,獎盃一座
(2)澳門國際機場盃冠軍壹名:獎金澳門幣8,000.00元,獎盃一座,雙人來回機票
         亞軍貳名:獎金澳門幣4,000.00元,獎盃一座,雙人來回機票
          季軍叁名:獎金澳門幣1,500.00元,獎盃一座,雙人來回機票
      優異獎貳拾名:獎金澳門幣500.00元,獎盃一座
(3)全場最佳創意獎壹名:獎金澳門幣8,000.00元,獎盃一座,雙人來回機票
注:為公平起見及鼓勵更多攝影愛好者參加,比賽兩大組別下設立的冠、亞、季軍得獎者不得是相同的作者,同一作者不可獲得多於貳個優異獎。

十:獲獎名單公佈:
(1)        賽果公佈:
11月下旬評審出最終獲獎賽果,相關詳細消息將於本澳文字媒體上刊登。獲獎作品將於澳門機場展出,展期由12月15日至2月15日。
(2)領獎方法:
獲獎者如為本澳居民應在領獎時出示合法居澳證件正本及繳交作品光盤一份。獲獎者非本澳居民或沒有本澳居留權,其作品入選後將另行通知領獎辦法。
如有補充及修改,消息將刊登於本澳文字媒體,敬希參賽人士留意。

                           《大眾之翼》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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